| 在年度中房屋買賣移轉過戶,房屋稅應由誰負擔,前後屋主如何分攤房屋稅 | 律師事務所-台灣法律網 |
| 在年度中房屋買賣移轉過戶,房屋稅應由誰負擔,前後屋主如何分攤房屋稅 | 律師事務所-台灣法律網 blog.xuite.net/yehgg1/invhouse/65261987-房子過戶代書費用... 房屋買賣移轉在當月15日以前,房屋稅自當月起由承受人繳納,如在當月16日以後,則自次月起由承受人繳納 101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,課稅期間為前一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為止。有民眾詢問在年度中房屋買賣移轉過戶,房屋稅應由誰負擔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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