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業廢棄物 |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 |
事業廢棄物 |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 www.epd.ntpc.gov.tw/tw/component/gd_content/content/225.html 級別 得經營廢棄物處理業務之項目 應具條件 甲級 一般廢棄物 一般事業廢棄物 有害事業廢棄物 置專任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2人,其中甲級處理技術員至少1人。 乙級 一般廢棄物 一般事業廢棄物處 置專任之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,每月許可量達5000公噸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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